廢棄物處理

必須以符合環保要求的方式處理廢棄的雷射接收器、配件和包裝材料。

不得將雷射接收器與電池當成一般垃圾丟棄!

僅適用於歐盟國家:

依據歐盟指令 2012/19/EU,無法再繼續使用的雷射接收器必須分別收集起來,然後遵照環保相關法規進行資源回收。而歐盟指令 2006/66/EC 中則要求已故障或汰換下來的充電電池/拋棄式電池亦須比照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