操作機器

請將照明燈放置在穩固的平坦表面上。請注意,支點必須穩固。

起停開關 (1)

功能

按 1 次

啟動照明燈,低亮度

按 2 次

啟動照明燈,中亮度

按 3 次

啟動照明燈,全亮度

按 4 次

關閉照明燈

當照明燈啟動調暗功能約 5 分鐘後,再按一下即可將它關閉。

如將燈的照明面朝著電池固定座 (4) 方向摺疊,照明燈會自動關閉。
注意:此功能可能會受到磁場的影響。

如果超過允許的工作溫度,照明燈會關閉。請讓照明燈冷卻後再重新開啟照明燈。